第二四〇章 突然的议案;剑走偏锋(第3 / 4页)
兴致勃勃的周长风随即给夏筱诗写了一封信,向她夸耀一下自己的小小成就。
不同于朱泠婧给的那笔巨款,这笔意外之财来的合理、用的安心。
这一天对他而言无疑是愉快的,而在遥远的广州府城郊,同样的愉悦之情也洋溢在空军基地的每个人脸上。
今天是试制三七式岸基鱼雷轰炸机接受初次评估的日子,广州安腾飞机公司的设计研发团队与海军的一些军官观摩了全过程。
唯一可能存在不同意见的是他甚至追出去,对已经在逃跑的盗匪继续开枪。
但官府似乎无视了这一点,可能是真的觉得无伤大雅,也可能是鉴于他的身份而不想多事。
古代对于见义勇为是兼有奖惩的,勇于出手有奖励、视而不见会有惩处。
秦汉以来皆是如此,例如中便有丰厚奖励。
同时还有的律例。
这时候,小李叩门而入,奉上了一封信。
“这是……”
“上海府刑厅寄来的,好似是表彰的。”
“刑厅?该不会是那事吧。”
凭着直觉他就猜测大概是之前在朝汐大道旁边的咖啡馆的那事,打开信封一看还真是。
如今大明极有趣的是,这种境况下对付强盗和窃贼是按照数量来计算的,打跑一个强盗和一伙强盗相去甚远。
那四名盗匪被他击倒三人,而且都伤重而死,于是按照一千二百圆的半数发给嘉奖。
这让他不禁想到了会不会出现赏金猎人——有组织的猎杀、抓捕那些盗匪,然后再去向官府领赏钱。
对于他的疑问,谢万诚不假思索地答复道:“有啊,从前还真有,咱祖辈那时候天下匪患猖獗,朝廷大力剿匪,民间就专门有人干这个,不过太危险了,寻常人没那个胆儿。”
“也是。”
信纸所述的字句延续了大明官府的一贯风格,有些冗长,。
其实际内容就是赞许周某人当时拔枪还击,并且给予了六百圆支票的嘉奖。
他拿起那张支票看了看,感叹道:“意外之财啊,一下子给我送了三个月的工资。”
军法司不仅判处了徒刑,同时还有罚俸的处罚,所以这几个月他拿不到一分钱的薪饷。
当时奋起反击完全是必然的,说难听些,即便会反被扣个过当的罪名也不可能乖乖向盗匪送上钱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