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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进不科学 第391节(第2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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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光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,以至于在日常生活的尺度下,人们根本就无法意识到光从A处传播到B处还需要花费时间。

因此在古代世界无论东西方,先民们基本上都没有光速的概念。

这种类似常理的观念一直持续到了17世纪,才被伽利略提出了质疑,并且设计了一个实验。

伽利略设计的实验是这样的:

两个人各自拿着一盏灯笼分别站在两座山头上,每个人都用挡板把手中的灯笼遮住。

光速的单位很大,因此存在误差是非常非常正常的事儿,甚至可以说是必然。

别的不提。

就只比较惠更斯和小牛所计算出的结果吧。

一个是21.2万公里每秒,另一个是21万公里每秒,相差了足足2000公里。

但徐云所说的值得被纠正的错误,显然不是这种临近数字上的误差。

接下来。

一个人把自己的手中的挡板拿掉。

对面山头的人在看到灯光后,立刻把自己手中的挡板也拿掉。

第一个人则记录下从自己拿掉挡板到看到对方手中灯笼的时间,这就是光线在两座山头之间跑一个来回的时间。

他所指的误差无疑是‘量级’层面上的概念,最少最少都在20%以上。

可是……

这怎么可能呢?

要知道。

与光的本质探究不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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